【手机中国新闻】6月8日,比亚迪发布关于“调整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公告,公告中曾提到: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和公司发展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用于在青海建设的“年产12吉瓦时(GWh)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
截图来自比亚迪官网
官方表示,在满足公司内部需求的情况下,青海的“年产12GWh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产品将计划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进行销售。比亚迪将通过集团强大的营销网络对产品市场、销售进行推广。
据了解,该青海电池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剩余部分由实施主体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项目总占地面积102.8万平方米,建设工期24个月,地点建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
比亚迪此次投建“年产12吉瓦时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背靠政策趋势:在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提到,预计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将达500万辆,并且,直到2025年动力电池市场总需求将达到年产值千亿规模,经济影响面可能达到万亿规模。另外,早在2014年,《青海省千亿元锂电产业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将在青海建设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千亿元锂电产业基地,并提出了“盐湖碳酸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储能及动力电池-电动汽车”等锂电池产业基地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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